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监管通报

2023年一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

时间: 2023-02-18 16:05:21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23570677590C/2023-00274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2023年一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


为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快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发挥好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县政务信息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1〕18号)、《咸阳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22〕50号)等法规文件和工作要求,对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一季度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一季度,各相关部门能对照上级反馈问题清单,及时对网站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政务新媒体方面,认证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并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监管的新媒体账号共7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个,微博号2个,头条号2个。在每周进行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情况检查中,未发现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

微信公众号:中国泾阳、泾阳教育、泾阳交警,能按照要求发布相关内容,并做好三审三校,检测合格;

微博:泾阳生态环境、泾阳交警,能按照要求发布相关内容,并做好三审三校,检测合格;

今日头条号:平安泾阳、泾阳交警,能按照要求发布相关内容,并做好三审三校,检测合格。

三、存在问题

个别单位对《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咸阳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学习不够系统、不够全面。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加强人员培训和信息审核,加大自查自纠力度,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


泾阳县政务信息中心

2023年2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