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特对此项目进行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为: https://pan.baidu.com/s/122IeJuMVo2aCd4QpWc6mFw 提取码:hpju,公众可自行下载。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自行前往建设单位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或与建设单位沟通联系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社会公众、政府部门或者专家等其他组织的代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泾干大街东段77号
联系人:石径
联系电话:1808918012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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