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泾阳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时间: 2026-01-04 16:51:09
来源: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11610423570677590C/2026-00005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序号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主体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期限 公开渠道 未依法公开承担责任单位
1 机构概况 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县教育局 国家级政
策法规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县政府门户网站 县教育局
2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县教育局 国家级政
策法规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县政府门户网站 县教育局

重点领域 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有关政策文件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中小学招生考试管理政策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职业教育发展改革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县教育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9〕39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县政府门户网站 县教育局

部门公开 部门动态信息;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有关政策文件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县教育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县政府门户网站 县教育局

义务教育学校名录 学校名称、学校地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公电话。 县教育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9〕39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县政府门户网站 县教育局

民办学校办学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办学许可证、办学规模、联系方式。 县教育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县政府门户网站 县教育局

学校介绍 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联系方式等。 县教育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县政府门户网站 县教育局

招生政策 各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解读等。 县教育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县政府门户网站 县教育局

招生计划 各校本年度招生计划。 县教育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县政府门户网站 县教育局

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学区划分详细情况。 县教育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县政府门户网站 县教育局

招生结果 各校本年度招生结果。 县教育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县政府门户网站 县教育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