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30160175000/2025-00030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泾阳县教育局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学校:
2025年春季学期,我县在味经中学、扫宋中学、王桥镇中学、城区第六小学、王桥镇中心小学、安吴镇中心小学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育活动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进一步推进“五育”并举,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中小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咸阳市教育局关于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通知》(咸政教基字〔2025〕96号)文件通知要求,县教育局决定,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县义务教育中小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保活动时长
(一)实施每天1节体育课。小学1-2年级采取“4+1”模式,在原4节体育课的基础上,在无体育课的当天,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增加1节体育课;小学3-6年级和初中7-9年级采取“3+1+1”模式,在原3节体育课的基础上,在无体育课的两天,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增加1节体能课和1节球类、田径类、传统体育类等特色体育活动课。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间休息时间从10分钟调整为15分钟。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年级继续坚持每天1次大课间活动,大课间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校要充分认识增加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对于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统筹谋划,制定方案,确保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长不少于两小时,让孩子动起来、跑起来、活动起来,着力破解“小眼镜”“小胖墩”等问题,落实落细“健康第一”理念,引导学生健康阳光的生活学习。
(二)合理安排。各校要根据活动内容及时长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征求师生和家长意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要根据“双减”要求及《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在保证开足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课时、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学校的课程安排和作息时间,确保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长不少于两小时。严禁其他学科及活动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严禁学校和教师强制要求学生课间时间不得出教室、不得到户外活动。因天气等原因影响室外体育课正常开展的,要充分利用室内场馆开展体育课教学活动,优先确保学生当天体育活动需求。
(三)精心组织。各校要加强组织安排,充分利用学校场地条件,积极投放运动器材,丰富大课间及课外活动的形式与内容,因地制宜开展跳绳、皮筋、毽子、沙包、乒乓球、羽毛球等简便易行的体育游戏活动。鼓励学生多运动、多见阳光、呼吸新鲜空气,身上有汗、眼里有光,培育学生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
(四)强化保障。各校要加大体育投入力度,加强体育场地建设与器材设施的配备,充分利用室外场地、跑道等各类可用空间,增设学生喜爱的体育设施,为学生参与体育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运动保护指导,确保学生在体育活动中的安全。要配齐配强中小学体育教师,为体育教师提供持续的专业培训与学习机会,鼓励开展体育教师基本功竞赛,不断提升其教育教学水平。
(五)加强督查。各学校要将体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学校的体育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不按规定开展正常体育教育教学活动、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高中阶段学校可根据实际,在保证体育课时的基础上,合理增加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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