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30160175000/2022-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泾阳县教育局 | |
| 公开日期 | 2019-09-11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政府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实施,研究制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和督导工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3)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中小学德育教育,指导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工作,负责机关股室负责人和下属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的考察、任免工作。
(5)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及幼儿教育,制定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及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规范办学行为。
(6)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县职业中专专业建设、教学设备建设和教材建设工作,提高全县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负责成人教育工作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7)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工作,编制下达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与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入计划;监督管理教育专项经费;实施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8)负责全县民办教育工作。制定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民办教育学校办学许可、宏观管理和督导评估工作;指导民办教育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9)负责教育宣传并承担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校稳定和安全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10)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教育人才工作。负责教师人事调配、承担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等工作;统筹规划全县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11)负责组织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发放工作。
(12)负责全县教育科研工作,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承担国家、省、市、县重大教育科研项目。
(13)指导全县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
(14)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泾阳县粮集路9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9-36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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