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30160175000/2025-00015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泾阳县教育局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泾阳县教育系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泾阳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泾阳县教育系统开学期间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泾政教发〔2025〕4号)精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依据: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所有公办和民办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4、工作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钱晓东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陈继民 局党委委员、县人民政府总督学
贺祥宁 副局长
高文明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县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县局综合办公室、县学生资助中心、基教一科、基教二科、督查科、财务管理科等科室负责人
职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协调相关部门,上报事故信息,落实上级指示。
2、应急处置办公室。
成立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县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信息收集、传达指令、督促落实措施。
3、学校应急小组。
各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负责事故初步处置、信息上报及善后工作。
三、预警与预防
1、日常监测。 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食品加工工具等。县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应定期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2、 宣传教育。县教育局应定期组织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应急响应
1、事故报告。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半小时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向教育局、卫健及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2. 应急处置。学校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保护现场,保留样品,对可疑食品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样品。
3、 医疗救治。学校应立即联系医疗机构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
4、舆情监控。统一信息发布,避免谣言传播。学校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做好家长的思想安抚工作。
五、后期处置
1、 总结评估。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2、 责任追究。对违反预案规定,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或未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六、附则
1、本预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各校需根据本预案制定本校实施细则,报县教育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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