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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民政局主要职责

时间: 2023-05-25 17:48:29
来源: 泾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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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23016017608K/2022-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泾阳县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1-10-27 有效性
主题词 泾阳县 民政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全县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编制我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协助指导全县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承担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职责。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四)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的管理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奖券的发行、销售和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五)拟定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

(六)负责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七)拟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等社会事务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九)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中省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十)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一)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镇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泾阳县泾干大街6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029—3622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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