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37450139579/2022-000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泾阳县应急管理局 | |
| 公开日期 | 2021-11-01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1.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2.承担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3.负责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验收、申报工作;负责《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审批工作;
4.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及发证工作;
5.负责对化工 (含石油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实施抽查、督查;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三同时”审查、竣工验收工作;
6.依法监督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7.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工作;
8.负责拟订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及涉危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9.配合市安监局督促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除外)的培训教育工作。
10.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11.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黄勇
办公地址:泾阳县中心街218号(县政府西侧原县公安局大楼四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9-3621259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