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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39号)

时间: 2025-04-08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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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3016017843K/2025-00053 主题分类 土地
文号 泾政公字〔2025〕39号 发布机构 泾阳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泾阳县中张镇罗堡村张家组,拟征收土地面积0.1806公顷。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土地储备项目,征收土地按《泾阳县2025年第批次增减挂钩试点土地征收》组卷报批,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第类建设活动,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公告期限

本次拟征收土地公告时间为202549日至422日。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县政府委托中张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于202549日至2025422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中张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在县政府网站上发布。

特此公告。

                                泾阳县人民政府  

  20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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