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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主任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分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工作,党建群工工作,牵头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信访督办工作。
吴李兵,男,汉族,1969年12月生,陕西泾阳人,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先后担任口镇副镇长,云阳镇党委副书记,兴隆镇党委副书记,兴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兴隆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兴隆镇党委书记,三渠镇党委书记,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旧城改造办公室主任,云阳镇党委书记,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