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30160178006/2024-0003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泾政办发〔2024〕27号 | 发布机构 | 泾阳县司法局 |
| 公开日期 | 2024-07-03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泾阳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2024年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泾阳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持续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为抓手,紧扣全县高质量发展创新提升目标,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依法履职能力,为泾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坚持党的领导。持续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创新述法形式、提高述法质量,健全完善述法点评法治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地位,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全面贯彻落实“一规划四实施方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范风险,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不断提高县镇两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处理事务的能力。举办县镇两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培训班,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司法改革、依法行政等教育培训,增强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委党校,县级各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加强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积极组织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司法标准和程序不统一、行政规范性文件违反上位法规定等问题开展重点督查。今年对各街镇、县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至少1次法治督查。健全完善指标科学、程序规范、操作简便、结果权威的法治建设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评细则,常态化推进考核日常监控,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不断倒逼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加大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备案和清理力度。贯彻落实《陕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制定、修改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配合开展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专项行动,强化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力求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实现整体提升。及时修改或废止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范性文件,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5.着力推进行政权力法治化。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节点化落实,形成年初定账、每月对账、季度查账、年终交账的闭环推进体系。加强法治督查,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法治督查重点。把政府组成部门和下一级政府达标情况作为考核本级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依据,推动县镇两级党委、政府分别履行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6.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认真落实《泾阳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促提升、三年求突破”的创建思路,2024年全力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深化镇(街道)强基工程,打通法治政府建设“最后一公里”,积极做好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镇(街道)的申报工作。扎实开展县镇两级人民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7.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依法动态修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程序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县镇两级要进一步落实落细“减证便民”各项措施,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覆盖范围,积极推广全省“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秦政通”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应用。加快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核查行动。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制定公布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归并相似抽查计划、合并相同监管对象,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8.加强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围绕深化“三个年”活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等。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完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法律服务机制,做好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坚决杜绝违规用地、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问题。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着力健全依法行政决策工作机制
9.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指导,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镇(街道)要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年底前对已经下放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事项。(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0.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陕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务论证、合法性审查、列席政府有关会议,保障法律顾问独立发表法律意见。(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2.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健全行政执法协作和争议解决机制。注重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刚柔并济”开展行政执法,依法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治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突出问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落实黄河保护法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紧盯辖区内河道乱排乱放等违法行为,加大整治成效,依法严惩生态环境污染破坏犯罪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扎实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13.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围绕“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结合“枫桥式工作法”,按照信访工作“路线图”,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规范阵地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干部和信访人行为,形成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让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切实做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重复访和集体访全面下降,促进信访工作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县委社工部、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4.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听证、专家论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审议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约谈提醒和纠错情况等制度,常态化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加强人员队伍及场所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县级各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5.不断加强出庭应诉工作。坚持发挥行政应诉工作通报机制作用,全面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不少于1次,并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各街镇、各部门年内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不少于1次,注重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县级各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6.健全司法和检察建议工作制度。建立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反馈情况及行政机关履行生效行政判决情况通报制度,采取有力举措,努力实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到100%,行政诉讼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级各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7.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紧盯应急管理工作痛点难点,聚焦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强化隐患排查。优化地震等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快速处置、队伍力量指挥调度、区域协同联动等工作机制,做足做细大震巨灾防范应对准备,推动基层单位修订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8.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加快推进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建设,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健全社会应急力量登记审查、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完善突发事件社会动员机制,强化公众自防自治、群防群治、自救互救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网信中心、县卫健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9.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严格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将整治情况汇总报本级政府,做好迎接6月底前全省专项整治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改革,配合迎接全省行政执法质量年度考评。推进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工作。年底前基本建成县镇(街道)两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0.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效。县镇两级政府在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服务窗口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策性文件、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监督渠道等信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政策推送服务。加强县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督,定期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通报。(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九、深入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21.持续深化数字政务服务建设。加强“秦政通”协同办公普及应用,实现全县公职人员全覆盖。推动电子公文等协同应用互联互通,行业应用“应接尽接”,深化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加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强化“秦务员”平台服务总窗口作用,推动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由网上可办转变为好办易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2.深化“智慧法治”建设。用好“陕西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管理平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业务高度融合、数据集成共享。推动政法数据与政府部门数据有序安全规范共享共用,构建法治大数据,提升数字赋能科学决策能力。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创新执法办案模式。(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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