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3016109975U/2024-0006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泾政办发〔2024〕37号 | 发布机构 | 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日期 | 2024-09-25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政策解读: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县城建设实施意见(2024—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县城建设实施意见(2024—2025年)》已经2024年县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
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县城建设
实施意见(2024—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37号)、《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改规划〔2022〕1538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进县城建设补短板提品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22〕289号)、《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县城建设的实施意见(2024—2025年)>的通知》(咸政办发〔2024〕2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推进县城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做大做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型城镇化平台,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县城,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以城市更新为主线,以实施县城补短板行动为重点,以县城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着力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县城,充分提升县城在人口集聚、产业集中、要素集约、创新集成中的核心作用,为加快推进泾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县城建设短板弱项进一步补齐补强,县城市政设施体系基本完备,公共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基本匹配,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县城人居环境有效改善,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形成富有特色、彰显活力、宜居宜业的品质县城。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县城建设布局
1.完善县城规划建设体系。坚持规划引领,结合县城目前现状特征和自然禀赋、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功能定位,系统性谋划,合理化布局,与相关专项规划有序衔接,认真分析县城建设存在短板弱项,统筹城市建设规划修编;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定位,完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绿地系统和交通体系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县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2.高起点谋划建设项目。围绕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立健全县城建设“四个一批”工作推进机制(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坚持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县城建设,动态跟进中省市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领域,常态化做好县城建设项目的策划包装和储备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超长期国债等资金支持,区分轻重缓急,优化建设时序,有力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县城建设组织领导,完善资金保障、项目管理、考核评估、宣传引导等方面措施,推进县城建设行动顺利开展。
3.统筹推进“三大工程”。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改善县城住房条件,解决中低下收入人群住房困难问题,做到住有所居、宜居宜业。补齐县城公共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完善公共安全配套设施,加强县城韧性建设,提升县城功能品质。
4.加快县城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力度。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逐步推进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建筑施工机械、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处理、环卫设备设施更新,建筑节能改造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分类加快推进高耗能、技术落后、存在安全隐患的县城建设领域老旧不达标设备更新淘汰。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泾干街道办。
(二)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5.优化市政道路建设。实施县城道路路网提质增效行动,推行“窄马路、密路网”道路布局理念,推进道路系统改造升级,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科学组织道路大中修和桥梁加固维护,建设连续、通畅、安全的慢行系统。到2025年底,努力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新(改)建市政道路无障碍设施配置率达到100%。开展县城道路照明盲点暗区整治和节能改造,完善提升县城照明系统。发展公共交通,引导绿色低碳出行。到2025年底,建成区500米半径范围公共交通站点覆盖率不低于80%。编制县城停车设施规划,加大县城停车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公共停车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停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鼓励在已建停车场、停车库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到2025年底,公共停车位总量不少于机动车保有量的11%。
6.畅通对外连接通道。实施高速公路出入口“增口”“扩口”工程,提升高速路引线道路质效。推动县城及人口较多街镇过境公路建设,实现普通国省道与县城道路有机衔接,促进公路与城镇有机融合发展。鼓励建设社会效益好、对地方经济发展有支撑作用的旅游路。
7.统筹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县城建设区地下设施普查工作力度,摸清市政道路、老旧街巷等公共区域地下设施种类、权属、构成和位置关系,建立设施危险源及风险隐患管理台账。推进县城数字化改造,实行县城运行一网统管,促进市政公用设施及其建筑智能化改造和物联网应用,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
8.加强老化管网改造。全面推进老化燃气管道、供热管道,供水水质不达标和老旧破损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提高县城集中供暖比例。到2025年底,燃气管道密度达到5.8公里/平方公里。推进节水型县城、节水型小区建设,加大供水管网漏损检查和老化改造力度,到2025年底,县城供水管道密度达到9.3公里/平方公里,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3%以上,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加快县城市政管网建设,推进县城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到2025年底,县城排水管网密度达到9.3公里/平方公里。
9.健全防洪排涝设施。按照“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的原则,修订完善县城排水防涝建设方案,坚持防御外洪与治理内涝并重、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并举,拓展蓄滞排空间,改造管网泵站,完善排涝通道,构建高效完备的排水防涝体系。有序推进县城易涝点整治,制定“一点一策”方案,落实技防、物防、人防等应急措施,更新防汛设施设备,建设区域性防汛保障设施设备基地,到2025年底,基本消除县城历史易涝积水点。
10.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快推进县城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通过数字化手段,及早发现和管控风险隐患,提高城市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自建房存在的安全隐患。建设气象、地质、地震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实施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和房屋抗震加固工程。合理布局消防站点,完善消防栓、蓄水池等消防设施,加大应对自然灾害先进适用通用装备配备力度。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应急避难场所,进一步拓展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馆、学校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到2025年底,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人。
11.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县城5G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实施中西部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到2025年,实现县级5G网络异网漫游功能、“双千兆”网络全覆盖。推进有条件的县城建设工业互联网、农业物联网、智慧物流等新型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泾干街道办。
(三)提升县城人居环境质量
12.加强县城精细化管理。树牢精细化管理工作理念,下足县城建设管理“绣花功夫”,健全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抓好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聚焦市容市貌管理瓶颈短板,开展“环境大整治、管理大提升、形象大改善”综合治理。到2025年底,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以上。持续开展县城“乱象”整治,规范文明执法,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服务群众面对面”等便民服务活动,全面提升县城服务质量。
13.加大老旧小区(片区)改造。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抓紧实施2024年已获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做好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申报。全面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和社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一老一小”等适老化及适儿化改造,加快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建设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的完整社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4.实施县城增绿行动。推进县城园林绿化工作增量提质,合理布局县城绿地系统,结合违法建筑、临时建筑和废弃地、闲置地、裸露土地、县城道路节点整治等工作见缝插绿,因地制宜再规划建设或改造一批“口袋公园”和城市绿道。到2025年底,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35%,绿地率达到33%,公园绿化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
15.加快县城绿色建筑发展。县城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要求,积极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逐步将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指标纳入规划建设条件,并在项目规划审批时明确,助力我县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16.完善县域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设,完善县域医疗废弃物转运设施和集中处置设施体系,因地制宜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四分类”体系,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17.增强县城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规范污水接入排水管网的许可管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及时监测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到2025年底,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保持100%,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18.加快县城公厕更新提档。以人流密集区公厕补建、提档升级为重点,加快县城主次干道、景区景点、广场公园、集贸市场、社区小区的公厕建设改造,县城新区建设开发要严格按标准配建公共厕所,建设无障碍厕所或无障碍卫生间,增设母婴室或第三卫生间,确保公厕设置等级符合标准、设施设备完好、环境清洁卫生、管理规范精细,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城市温度。
19.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全面摸清我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资源底数,按照普查一批、梳理一批、核实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积极开展申报命名工作。系统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民居以及革命文物、文化遗产,严防大拆大建,禁止拆真建假,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大规模迁移砍伐老树。深度挖掘县城文化特质,推动文化遗产融入县城建设,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文化标识。鼓励县城规划设计传承创新,彰显县城特色,避免“千城一面”,不断提升县城“颜值内涵”,建设内外兼修品质县城。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泾阳分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泾干街道办。
(四)加强县城全生命周期管理
20.做实做细城市体检。全面开展县城体检工作,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提升”的城市体检工作机制,围绕“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等8个方面,从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4个维度动态监测评估县城建设管理状态和工作成效,系统查找县城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明确县城建设目标、整改措施和重点行动计划,补足县城发展短板,促进县城建设高质量发展。
21.有力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等为目标,查找影响县城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坚持缺什么就补什么的原则,以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为重点实施城市更新,加大成果运用力度,因地制宜补齐县城建设短板。做好县城中心节点、出入口、文化街区、居民区等重点片区规划设计,突出县域特色,彰显品质内涵,有效管控县城空间形态、体量尺度、建筑风貌和环境融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泾干街道办。
(五)发挥示范县城引领作用
22.抓好示范县城创建。聚焦“一个提升,两个融合”(县城承载力提升、产城融合、城乡融合),按照“年度有计划、过程有跟踪、季度有督导、年度有评估”的要求,制定示范县城创建工作计划。通过工作清单化、“日清、月结、周调度”等工作方式全面推动示范县城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创建办、泾干街道办。
(六)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23.健全医疗卫生体系。实施县级医院(含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建好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支持具备条件的县级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推进县级疾控中心建设,配齐疾病监测预警、实验室检测、现场处置等设备。搭建战略合作平台,谋求与市级三甲医院的定点帮扶和技术投入,制定吸引人才的特岗补助等政策,引导高层次人才到县级医院创业就业,到2025年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8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水平。
24.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按照县城常住人口科学测算学位需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完善幼儿园布局,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
25.提升养老托育服务水平。加强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新建或改建一批县级养老机构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持续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贴政策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努力建成1—2所公办托育机构。
26.优化文化体育设施。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加强分馆(服务点)建设,根据需要新建、改扩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增设一批新型阅读空间。加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字广播电视、第四代北斗户户通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发展智慧广电平台和融媒体中心。公共体育设施达到县级“七个一”标准,完善社会足球场地、户外运动等体育设施,提升各类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水平。
27.完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完善一批县级专业化残疾人康复、托养、综合服务设施,新建或改建一批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儿童之家,至少培育孵化1家儿童类社会组织,开展专业化评估和服务工作。依托现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设施。合理布局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服务设施,改造老旧殡仪馆,到2025年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泾干街道办。
(七)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28.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积极落实《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完善县城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享的治理体系,打造宜居社区空间环境。积极开展共同缔造试点示范。
29.推进县城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积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立柔性人员上下流动机制,推动“县聘乡用、乡聘村用”。通过对口帮扶、远程医疗、专科联盟等方式,推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县域下沉。
30.抓好乡村振兴后续扶持。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优化等工程,加大城镇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速实现就地城镇化。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泾干街道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强化统筹协调,细化时限任务,统筹县城建设、规划修编、城市体检等工作,加快推进县城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充分利用中省政策,做好重点项目的策划包装和申报工作,积极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和政策扶持资金。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多渠道盘活国有存量优质资产,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县城建设。
(三)加大建管力度。强化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意识,加强项目谋划储备,保障项目用地,以科学、有效、完善的前期工作,保障项目高质量落地实施。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明确的时序进度,执行好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对项目实施跟踪督促,定期对工程进度、投资等进行评估,及时改进、优化工作举措,并按照要求填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月度投资报表系统。
(四)做好综合评价。依据《陕西省县城建设评价标准》,开展好县城建设评估评价。按照县级自评、市级评估的程序,每年认真开展一次县城建设评估评价。11月底前,向市政府书面提交县城建设年度报告并附自评情况。
(五)实行考核奖励。按照咸阳市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县城建设考核办法,研究制定我县具体的考核细则,定期进行督查、考核、排名和通报。对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奖励,并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加分。
(六)做好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新理念、新政策、新举措。调动各方推动县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总结推广县城建设的经验做法,集聚促进县城发展正能量,为推进县城建设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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