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3570677590C/2026-0009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省市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印发《2026年度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策时,应同步报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二、《2026年度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所明确的各承办单位,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周密部署组织实施工作,细化责任分工、严守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决策事项按时保质高效完成。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实际,确需对《2026年度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进行调整、新增的,由决策承办单位严格按照《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相关要求履行法定程序。
四、县政府办将对列入《2026年度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并定期进行评估。
五、各街镇、各部门要按照《泾阳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各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2026年度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